释义 |
离婚冷静期到了一方不愿意去签字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会组织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如一方不签字的,视为对调解内容有异议,这时法院会继续组织双方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只要对方未在判决下达15日内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如果法院调解离婚,一方不签字的,调解无效,由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离婚,首先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受理后有三十天冷静时间,待冷静期过后双方需要在三十天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无论原因,只要超过了60日的离婚冷静期未去领取,直接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男女双方确实无法和好,如果协议离婚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