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在隔离政策不同,不一定是绿码就不用隔离,各地来往的绿码持有者,需要提前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各地都针对疫情都出台了相关隔离政策,对于手持绿码的人有一定的宽松对待,虽说绿码代表无异常和可正常通行,但绿码不能保证完全的安全,也出现过绿码突然转黄码了,红码的情况,所以,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往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入境人员一定要确保绿码不会发生改变才能确保安全,其他低风险地区可以凭借绿码自由通行,但基于现在疫情情况,建议非必要不随意乱走,做好防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称: “查验”指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以下称卫生检疫机关)实施的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染疫人”指正在患检疫传染病的人,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为已经感染检疫传染病或者已经处于检疫传染病潜伏期的人。 “染疫嫌疑人”指接触过检疫传染病的感染环境,并且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人。 “隔离”指将染疫人收留在指定的处所,限制其活动并进行治疗,直到消除传染病传播的危险。 “留验”指将染疫嫌疑人收留在指定的处所进行诊察和检验。“就地诊验”指一个人在卫生检疫机关指定的期间,到就近的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去接受诊察和检验;或者卫生检疫机关、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到该人员的居留地,对其进行诊察和检验。“运输设备”指货物集装箱。 “卫生处理”指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以及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措施。 “传染病监测”指对特定环境、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血清学、病原学、临床症状以及其他有关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预测有关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 “卫生监督”指执行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所进行的卫生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价和采样检验。 第五条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人时,应当立即将其隔离,防止任何人遭受感染,并按照本细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 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嫌疑人时,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但对第八章规定以外的其他病种染疫嫌疑人,可以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的时候算起,实施不超过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的就地诊验或者留验以及其他的卫生处理。交通工具”指船舶、航空器、列车和其他车辆。“国境口岸”指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车站、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关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