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空操作是否需要获得股东授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卖空是指出售自己没有拥有的股票,即在没有持有股票的情况下进行卖出操作。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决策权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因此进行卖空操作必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此外,根据《证券法》规定,对于未持有的股票卖空,必须在证券公司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并进行相应的交易。所以,进行卖空操作需要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在证券公司开立相应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