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二)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对于未保价的快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