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SEC在依据《威廉姆斯法案》的授权所制定的规章中间接规定,各种不同的公开收购要约至少必须持续20个工作日,自发盘者展开有关的宣传之日起计算;如果发盘者对于公开收购要约中要约购买的股本证券的比例、金额或给付证券商的费用发生变更时,该项公开收购要约必须延长10个工作日,自发盘者开始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有关变化内容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