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一个月离职申请,一个月后才能走么 |
释义 | 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属于正式员工的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申请,告知用人单位;属于试用员工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领取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不需要提前声明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劳动合同法设定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考虑的是生产的连续性,员工突然辞职,用人单位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找到合适的顶岗人员,但劳动合同法又不允许用人单位以找不到合适的顶岗人员为由无限期拖延员工离职,所以才有了三十天的设定。而相对于整个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各种限制,这提前三十天的要求几乎是对员工的唯一限制。 单位批准员工辞职并不等价于劳动关系解除,单位完全可以在月初接到员工的辞职申请后就批准同意,但直到月底才安排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成后才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期间员工必须正常上班。否则,公司完全可以认定员工旷工并根据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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