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办法》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四条规定了邮政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针对用户投诉,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受理处理,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用户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针对用户投诉,邮政企业应当按照投诉类别和严重程度等不同情况,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问题。同时,在进行处理过程中,邮政企业应当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如果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邮政企业应当提供上级监管机构的投诉途径。此外,第七条规定了用户在投诉时应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事发时间与地点、投诉内容、要求等。对于用户提供的信息,邮政企业应当严格保密,并进行相关记录和归档。 【法律依据】: 《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四条 邮政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用户投诉,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