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财物,要看具体情况。同居期间互赠的少量、低价值财物不需返还,但大额财物如彩礼或可撤销赠与的财物则需要返还。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财物要视情况而定。在恋爱同居期间,如果互相赠送的财物数量不多且价值不大,不能依据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要返还;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所赠送的大额财产,或是属于可返还的彩礼,或存在可撤销赠与的情况,就需要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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