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有效成立后,如果因为双方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继续维持合同就会显得不公平,或者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就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无法预见的事件发生),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得不公平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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