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鉴定受理时间:每季度的第三个月1—22日; (2)市劳动鉴定办公室组织体检时间:次季度首月10日前; (3)市鉴定委员会评审时间为:次季度次月上旬; (4)下发鉴定结论通知时间:次季度次月15--25日。三、特殊工种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