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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强制执行2年后还会执行吗
释义
    已强制执行,因为一些特定情形中止的,2年后中止情形消失后,法院仍然可以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生效判决书的重要方式,被执行人不动执行生效判决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如果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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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