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超过了三年还能执行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判决书超过了三年就不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执行期限已过。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的一方可以证明有特殊情况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执行期限。 具体来说,如果申请执行的一方可以证明判决书超过三年未能执行的原因是因为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执行期限。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延长执行期限。 另外,如果判决书超过三年后,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了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执行申请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履行效果。在确认履行效果后,执行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解除执行或者申请撤销执行来结束执行程序。 总之,判决书超过了三年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执行的。但是,如果申请执行的一方可以证明有特殊情况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执行期限。如果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了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执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申请确认履行效果来结束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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