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法律客观: 《 西安 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水费、电费、管道燃气费、暖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等收取,有关单位应直接对用户收取,也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收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收的,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 托管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