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方和受让方区别 |
释义 |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区别 1、转让方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受让:通俗的讲,受让方与转让方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方是当事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方则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需提供什么材料清单 1、转受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可以到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单;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多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后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3、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明确授权某某人到某某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5、准备原来的验资报告(多份),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6、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 8、公司原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的盖法人单位公章); 9、新老股东签订的转股协议(双方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10、董事、监事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11、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12、新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法人股东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13、新股东是股份制或联营企业的须提交同意对外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股东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的盖法人单位公章); 14、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15、股东代表委派证明(股东全是自然人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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