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一般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一般有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过失致人重伤、强奸、强制猥亵、侮辱、非法拘禁、绑架、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妨害公务、诬告陷害、强迫劳动等行为,《刑法》中都有相关的罪名,如果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构成不同罪名,其给予的惩罚也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至第二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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