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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想离职但经理不批准,也不给离职申请怎么办?
释义
    离职申请不批准是否可以离职,需要根据情况判断,具体如下:1、如果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已经有三十日,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也可以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不满三十日,公司也没有说明具体意见,不可以离职;3、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申请不批准就不能离职吗
    离职申请不批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递交离职申请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到离职一个多月,但老板还是不批准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拒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请工会的组织出面调解,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后,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上个月13号申请离职,但领导只批准20号离职
    员工提出辞职,领导不批准的,如果是员工的辞职申请不符合规定造成的,则员工应重新提出申请;如果员工的申请符合规定的,则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来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请假不批准离职,也不批准擅自离职会扣多少工资
    请假是否扣工资及扣多少工资由请假事由决定:1、事假:按规定,事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21.75为劳动法规定的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病假:按规定,病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X40%,其中40%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于40%,且部分公司设有一定天数的带薪病假。且劳动法规定,扣款后当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3、年假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婚假,丧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职工工资。对于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规定,胡乱扣取员工工资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请问离职单位不批准,让人自动离职怎么办
    如果员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单位能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可基于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如果员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单位能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可基于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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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