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固定资产包括哪些 1、固定资产包括: (1)企业单位以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自用、租赁或经营为目的持有的,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购置物; (2)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设备、器具等。 2、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是什么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包括: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