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洛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洛阳市地方政府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商品质量管理、市场秩序维护、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价格监督等。其职能覆盖了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商品质量提升和行业规范化。具体而言,洛阳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工作,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抽检和不良食品投诉处理等工作。此外,该部门还会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和调节,防范和打击价格欺诈、垄断行为等不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八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