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器械说明书中存在禁忌症的原因是为了保障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在禁忌症情况下某人仍然使用该医疗器械导致损害,其所受到的风险应由其自身承担。同时,医疗器械生产商应确保说明书中的禁忌症内容准确无误,否则产品质量责任将由生产商承担。 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医疗器械说明书、标贴、标志等中明确标明禁忌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有安全隐患的商品或者提供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信息,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正确使用医疗器械说明中提到的禁忌症对于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十分重要,如果在禁忌症情况下使用产品导致损害,责任将由个人承担或者由生产商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