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缴纳了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医保余额还显示为“0”? |
释义 | 纳了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医保余额还显示为“0”,因为参保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全部纳入了统筹账户中,所以医保账户余额显示为“0”。医保缴费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医保缴费的流程如下: 员向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医疗报销优惠。 一二三档医保区别如下: 1、就医原则不同: (1)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3)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2、普通门诊待遇不同: (1)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3、住院待遇不同: (1)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2)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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