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开发商有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呀 |
释义 | 房产开发商有以下行为可属于欺诈:开发商故意隐瞒五证不全的;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真实质量的;开发商虚假宣传的。 一、购房合同可以抵押吗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抵押。合同签订后,如果开发商没通知购房者就把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经抵押事实,导致无法购买该商品房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开发商要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金。不管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开发商都构成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一、订立合同后卖家擅自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订立合同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资格;四、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做抵押的事实;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退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退房条件: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一房两卖;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四)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 (五)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实; (六)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七)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八)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法定期限; (九)迟延办理房产证超过法定期限; (十)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十一)所售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十二)房屋的产权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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