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济南公租房租赁期限是最短1年,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续租。根据有关规定,期满想续租的承租家庭可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相关管理部门联合复审。符合条件且未违约的,准予续租;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约行为且不纠正的,管理部门出具终止租赁的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五) 租赁期限。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1次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外来务工家庭和外来单身职工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不应高于劳动(聘用)合同年限。期满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续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