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完整的竞争性招标采购过程由供应商调查和选择、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合同授予等阶段组成。 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最通用的方法之一。招标采购可分为竞争性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它们的基本的做法是差不多的,其主要的区别是招标的范围不同,一个是向整个社会公开招标,一个是在选定的若干个供应商中招标,除此以外,其他在原理上都是相同的。 一、哪种采购方式不包括公开方式 公开招标,也叫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一般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在指定的发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事先确定标准,以招标文件的形式体现,再从应标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法择优评选出中国中标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性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格审查是确定政府采购方式重要手段。在制订政府采购计划时,必须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可以了解能达到具体采购各方面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从而决定本次采购是用公开招标、有限招标还是采用其他的采购方式。因此,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直接涉及到采购程度、采购规则的制订以至整个采购活动的进行。资格审查是保证采购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的必要手段。政府采购项目一般金额大,数量多。为确保合同顺利完成,招标机构都按惯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能达到生产技术方面的要求,是否具有适当的融资能力及管理水平等等,这样可以防止在履行合同时出现交货质量与实际要求不相符的情况。资格审查可以提高招标机构的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在具体采购操作中,当发出报价和标书后,潜在供应商前来准备参加采购和招标的可能许多。如招标机构对这些供应商一一评估,会增加招标采购工作量,同时会增加招标的成本。经过资格预审,可以筛选掉大部分不可能中标的招标人,使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数目缩小到合理范围内,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