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违约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贷款人违约不能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应当赔偿其遭受的损失。如果借款人逾期偿还借款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一、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根据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欠款方是否是债务人 欠钱的是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有:获得借款的权利;贷款人未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要求赔偿的权利。借款当事人的义务有:按约定收取借款、偿还借款和支付利息;以及未按约定偿还时,支付逾期利息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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