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健康证,将取消乙肝五项检查,另外增设戊肝检查。办理健康证明不是针对所有人员,只针对相关从业人员,如酒店、宾馆、商场、食堂等公共场所务工人员。也就是说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血液检查项目中,不再检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 因此乙肝患者也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虽然乙肝患者是可以办理健康证,但并不是表明乙肝患者就是康复了,乙肝患者病情不稳定,很容易恶化。 当然,乙肝患者在一些特殊的职业上还是有限制的,因此在办理健康证时是否需要检查乙肝五项,应该视人们的工作类型而定。国家规定的乙肝患者不能从事的工作主要是餐饮业、食品加工、医疗卫生行业、托幼机构等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美容美发、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条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