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违约应怎么处理? |
释义 | 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具体地说,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这种措施: 1、借款人由于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压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3、借款人擅自动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的; 4、借款人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的。 一、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担保贷款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担保贷款可以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1、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2、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照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3、保证贷款是担保人以其自有的资金和合法资产保证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形式。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即由担保人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贷款为客户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币种主要有人民币、美元;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年,其中贷款宽限期不得超过3年。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质押权利,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一)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押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抵押(质押)物的。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押权的财产或者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五)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贷款人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借款人仍未能清偿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七)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或者累计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八)借款人拒绝或者阻碍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九)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十)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事件的。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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