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离过婚再办结婚应当带有离婚证,如果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上次的婚姻关系的,需要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离婚证书丢失,就需要去当初办理离婚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书。补办离婚证书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的身份(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