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法国议会就组建了一个新的改革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47 年正式向议会提交了《教育改革方案》(即《郎之万 瓦隆教育改革方案》)。“方案”批评了法国教育的弊端,就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制度、教育内容和方法提出了具体改革意见。”方案”不仅成为战后初期法国教育改革的依据,而且在整个法国教育史上也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