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而交通肇事罪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所以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