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可打8折,最高可减免4000元,违反广告法吗 |
释义 | 新广告法实施后,对极限用语的处罚进行了调整,消费者对严重欺骗感到愤慨。商业界应该遵守法规,不再使用夸大宣传。消费者有必要了解新广告法违禁词语。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最”字,以及与“一”有关的标榜,只有实力的企业才能称为最好或第一。 法律分析 不是所有都可以用“最”字的。 1、我国新的广告法正式实施据了解,新广告法实施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20万元起。作为消费者,我们都强烈鄙视那些严重欺骗消费者感情的广告。 2、新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商业界盛行数十年之久的浮夸之风气可以就此刹住了在此,奉劝那些满脑子歪主意的商家和企业做人做事都要实在一点才好,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正正经经,堂堂正正的做生意和打广告吧别再玩虚的了。 3、为了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作为消费者,还是有必要看看哪些是新广告法违禁词语的下面收集了违禁词语一箩筐供参考。 4、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最”字的,反正以后别用这个字。如:最、最佳、最具、最赚、最优、最好、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端、最奢侈、最高级最低、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先进、最科学、最先进工艺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最后、最后一波、最聚拢、最舒适、最符合5、与“一”有关的,因为中国产品和服务企业和商家中标榜“第一”“唯一”的实在是太多?了。以后有实力的才敢说第一什么的。 拓展延伸 广告折扣力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折扣力度必须符合合法标准,不能误导消费者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针对最高可打8折、最高可减免4000元的折扣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如果该折扣力度在产品定价、市场行为、竞争环境等方面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不会误导消费者或影响公平竞争,则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如果该折扣力度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可能会违反广告法。因此,对于该折扣力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宣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结语 广告法的实施对于打击欺骗消费者的极限用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新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商业界对于浮夸之风气的警示,呼吁商家和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经营和广告宣传。作为消费者,我们有必要了解新广告法中的违禁词语,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同时,对于广告折扣力度的合法性,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确保广告宣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商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三十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 经营者未依照前两款规定进行申报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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