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贷款无力偿还怎样承担责任 |
释义 |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四百一十条、第四百一十三条、第四百一十四条、第四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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