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台湾省的全民健保采取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方式,是一种缴费互助、社会统筹、平等就医的医疗安全保障制度。其特性是根据保险的大数法则,分担少数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风险,将居民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即个人所得的横向转移,高收入者一部分收入向低收入者转移,健康者的一部分收入向多病者转移,实现社会共济,以解决居民生病时无钱就医,甚至陷入因病至贫的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