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侮辱殴打教师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一、侮辱殴打教师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侮辱殴打教师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2)殴打教师造成轻微伤害的,公然侮辱教师侵犯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对于侮辱、殴打教师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追究民事责任; (4)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教师的权利有哪些 教师的权利包括: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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