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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由哪些标志组成,私自更改商标如何处罚
释义
    一、商标由哪些标志组成
    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织,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根据这个规定,商标可以用文字、图形、字母、数、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用这些东西任意组合构成,实践中商标有以下基本组成形式:
    (1)单独由文字构成。
    (2)也可以单独由字母构成。
    (3)单独由数字组成的商标。
    (4)单独由图形构成的商标。
    (5)组合商标可以是文字、数字、字母和图形任意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元素组合而,比较多见的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
    (6)用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来注册商标,也就是立体商标,这是商标法修改后增加的商标构成元素,新的《商标法》将商标保护客体从平面商标扩大到了立体商标和色彩组合商标。
    二、私自更改商标如何处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回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述的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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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