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转到简易程序即将案件由一般审理程序转换成简易程序,这意味着诉讼资源的节约,诉讼效率的提高。简易程序一定时间内审结,且由独任庭审理,当事人也依法享有和一般程序一样的上诉的权利。简易程序具有办案手续简便、审理方式灵活、不受普通程序有关规定约束的特点,有利于及时审结案件,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民法院来说,通过简易程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有利于高效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衍生问题: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1、制作的处罚书决定不同; 2、一般程序需要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简易程序一般不需要; 3、一般程序需要制作笔录,而简易程序不需要。 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