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一新生兵役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办理方法: 1.办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3.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兵役登记的要求: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五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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