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赠予房产是否可以撤销? |
释义 | 结婚前自己有一套商品房,恋爱期间,女朋友一直要求我把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我不放心就没有过户。 后来,我们结婚了,婚后我老婆又旧事重提,我觉得结婚了财产就是共同的,三年前就办理了过户手续,房产由她一人所有。最近,我发现她好像有外遇有了小三,没事就找我吵,我现在能撤销赠予把房子要回来吗? 很难撤销该房产的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具体到本案,您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就是办理房产证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在办证之后,若想撤销赠与,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我看了您的情况并不符合,您也可以参阅以下法条。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此房产虽然在您妻子一人名下,但仍然属于您与她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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