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以前的标语? |
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是个体户,到当地工商局(所)直接可以办理。带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 , 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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