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仅造成当事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执行; 2、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 3、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有争议或是对之无争议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 4、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5、运载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 一、那八种交通事故不能私了了 遇到以下七种情况之一,均不能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未购买交强险;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轻微车祸只有协商不和可以一起处理吗 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4、处理后续的保险和赔偿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