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无不良纪录。如全家申请,则申请人的子女不超过18周岁;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元净资产(如: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申请人需要连续7年投资1000万港币购买香港政府认可的'金融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