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市残疾证办理条件 |
释义 | 一、青岛残疾人证办理条件: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二、青岛残疾证怎么办理 1、申请:申办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在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填写申请表,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县残联进行评定。 2、受理:县残联按办证申请人提交的手续,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等进行核对,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3、残疾评定:县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评定标准,直接填写评定表。其他难以目测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到县残联指定医院进行评定。 4、初审:县残联对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将符合残疾人评定结果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报市残联审核批准。 5、复审:市残联依据残疾评定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对符合规定者予以批准。 6、发证备案:打印残疾人证、粘贴照片、加盖办证专用章、发证备案。 三、办理材料 1、本人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7张(各地标准不一样,有的更多,建议带8张去)。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式3份,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不符的,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各一式3份。 四、青岛残疾人证办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 第六条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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