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合同中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与合同语言是否具有同等效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中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和合同语言是否具有同等效力,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使用国际贸易术语和合同语言的效力应该是同等的,但具体效力还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国际商事合同解释原则》第13条:“在国际商事合同中,当当事人使用国际贸易惯用语言或者国际惯例时,应当按照其通常的含义进行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条款,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国际商会国际商事术语解释通则》:该通则包括对于国际贸易术语和合同语言的标准解释和使用范围。 综上所述,涉外合同中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与合同语言应当具有同等效力,但具体效力还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当事人应该遵守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约定合同条款,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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