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灾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吗 -国家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难造成的损失,国家没有赔偿义务,但政府有救助、帮助义务,对于受灾后自身生存有困难者可以从政府责任上给予必要的补助。 1、政府为各自所建立的新市镇,震后重建不管以前是什么样,现在重新规划中一定要明确各自市镇发展的定位,它是市镇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所有建设的基础,全国人们都在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发展。 2、明确各市镇的特点,结合震后资源,按照规模大小和功能特色规划,人们也可献计献策给每个市镇,确好发展方向,有了明确定位后才好顺利开展接下来的工作。 3、通过对新市镇重新形象塑造,才能吸引更多的,给人信心,人们会从各方面的人力、技术、财力共同投入来参与建设新家园。 4、如果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时难以迁出的先做加固,然后从规模上加以严格控制,合理安排,把损失降到最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