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警察立二等功的好处如下:主要是能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时的加分项,如在晋级时同等情况下就可以比其它人提前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晋级。警察立二等功,是一种荣誉,是对工作的肯定。 对获得二等功的警察按照下列标准颁发奖金: 1、集体嘉奖五千元,集体三等功一万元,集体二等功两万元,集体一等功三万元,集体荣誉称号五万元; 2、个人嘉奖两千元,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 3、集体奖励的奖金一般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年度个人嘉奖和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比例,分别不高于当年实有在编在职人民警察总数的百分之九、百分之三、千分之三、万分之三。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的个人嘉奖、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年度奖励比例限制。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6、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7、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