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 |
释义 | 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一、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能成为证据吗? 可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属于证据之一,但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人民法院是不会轻信口供的,以与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公安局录口供注意什么 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1、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这已由立法所确定,不必赘述。 2、关于查证属实的口供的证据效力。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3、非法获取的口供,虽经查证属实,也不应承认其证据效力。 三、猬亵儿童罪立案最轻处罚是什么 猬亵儿童罪立案的最轻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孩童包括男孩和女孩实施的淫秽行为。猬亵罪处罚如下: 1、猥亵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猥亵的儿童,可以是男童,也可以是女童。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制猥亵儿童的,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3、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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