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生产总值怎么算出来的 |
释义 | 计算公式:企业生产总值就是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最常见的计算公式是: 国内生产总值=私人消费+投资+政府消费支出+(出口-进口) 这条计算公式也可以写成: GDP=C+I+G+(X-M) 企业总产值是企业在一年内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产品价值。 年企业生产总值就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各种税金、人员工资,企业利润和支付的银行利息等新增加的价值。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产品价值,价值构成c+v+m,既包括物化劳动c,又包括或劳动的新创价值v+m。即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量总额。 计算公式如下:总产值=当期成品价值+当期劳务价值+(期末在产品、半成品价值-期初在产品、半成品价值),其中价值的计算按社会不变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规定》 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程序 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 (一)初步核算数在主要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 (二)初步核实数根据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实数对全年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基准化调整,形成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实数。 (三)最终核实数根据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对全年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实数进行基准化调整,形成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 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发布形式 (一)初步核算数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二)初步核实数在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实数发布后30天内完成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三)最终核实数在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发布后30天内完成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除上述核算程序外,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而对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以往与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有关的各项规定若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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