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属于AAA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1月。是由始创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湖北天至律师事务所和九十年代中期的湖北众之望律师事务所合并而来,律所主任为杨本龙,律所合并为湖北省司法厅直属的23家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2018年2月,根据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移交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通知》,23家省直律师事务所全部移交武汉市司法局管理。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