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期限一般怎么填 |
释义 |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然后直接在委托书上写明即可。比如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一般来说,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那么,委托书一般需要具备什么内容呢? 1.标题处写上“委托书”。 2.在标题下面依次注明:委托人(本人)、性别、身份证号、职务;被委托人(对方)、性别、身份证号、职务。 3.这部分属于具体内容,需要写下你委托的事项和原因(在正文末尾处应该注明“自我承担法律责任”的字样)。 4.落款处签好委托人姓名以及委托时间。 5.在落款处盖章或者按手印即可。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委托期限一般怎么填的内容,您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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