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予拍卖变卖裁定有错,到了执行阶段,请问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吗? |
释义 | 你是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第三人因法院不当的执行行为受到侵害时,依法提起诉讼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其提起的原因通常在于对执行标的存在权属等实体争议。执行异议之诉,是保障实体正当性的救济方法。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此外,如果是对原判决标的执行影响到了案外人权益,其还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 交通事故 后逃逸又没有 证据 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毁灭证据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当事人毁灭证据,就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一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教练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二)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形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紧急避险且避险得当引起的事故等等,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 ,当事人均不负事故责任。 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这时驾驶员就该负事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即使有多项违章行为或有较严重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也不该负事故责任。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 酒驾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依据是什么以及如何划分的具体解答。因为酒驾本身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加上发生交通事故,首先需要根据驾驶人有无违章情况进行划分,然后依据与事故发生的关系,再者就是对其产生的作用判断。喝酒的时候不应该开车,开车的时候不应该喝酒,这是对于我们车主来说一定要熟记的话。这不仅仅是对自身的负责,也是对家人的负责,更是对别人的负责。 我查封的房子,到了执行阶段,被这套房屋的购买者起诉了? 原告房产被全部查封的,被告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在保障被告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以对查封房产进行拍卖,以房产拍卖所得的实际价款清偿被告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承租人是否有权利提出执行异议阻止交付房屋 1、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权利提出执行异议,阻止交付房屋。法院执行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继续履行房屋租赁行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在执行阶段能转租吗 房屋在执行阶段是否可以转租,是要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转租的,可以转租,没有约定的,不可以转租。《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想要转租房屋的,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同意,不可以转租,毕竟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使在执行阶段,只要是符合租赁合同的,可以转租,出租人和承租人没有达成转租约定的,不可以转租。 法院执行拍卖房子多久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一、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二、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三、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 房屋在执行阶段能否转租 房屋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所以,房屋在执行阶段也可以转租的,但出租人要告知次承租人房屋执行的事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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