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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起诉状谁写
释义
    申请商标的当事人要书写起诉状,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所需的材料如下: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一、商标复审需要什么资料?
    商标复审材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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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22:34:55